1、村里不给分地如何解决
村里不给分地,村民第一可以尝试与村委会进行交流协商,知道不分地的具体缘由,并表达我们的合理诉求。
1.假如交流无果,村民可以向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反映状况,请求其介入调解或给予指导。
2.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因此,若村里无故不给分地,村民的合法权益是遭到法律保护的。
3.假如经过上述渠道仍未能解决问题,村民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村里的行为进行裁决,并需要村里履行相应的分地义务。
在诉讼过程中,村民需要筹备好有关证据,如土地承包合同、村委会的书面回话或拒绝分地的有关材料等,以证明我们的诉求是合理且合法的。
2、土地征用应遵循什么程序
土地征用应遵循一系列法定的程序,以确保征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用土地的程序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拟订征用土地策略: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用土地策略,明确征用的范围、目的、补偿标准等内容。
2.审察报批:将拟订的征用土地策略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确保征用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策略公告: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对征地策略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让被征用土地的村民知道征用状况。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拟定征地补偿、安置策略:依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策略及土地所有者和用户的登记状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策略,明确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法。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策略并组织推行:将征地补偿、安置策略进行公告,并组织推行,确保补偿款项和安置手段准时到位。
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策略推行后,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为后续的建设或借助做好筹备。
3、土地征用补偿款不发如何解决
法律快车提醒你,假如土地征用补偿款未按时发放,被征用土地的村民可以采取以下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1.村民可以向当地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并督促有关部门准时发放补偿款项。
2.在投诉过程中,村民需要提供有关证据,如征用土地策略、补偿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等,以证明补偿款项未按时发放的事实。
3.假如投诉无果,村民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问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有关部门的行为进行裁决,并需要其履行发放补偿款项的义务。
4.在诉讼过程中,村民需要筹备好充分的证据材料,并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确保我们的诉求得到法院的支持。
5.依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成本。
因此,假如有关部门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村民还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进行举报,请求其依法追究有关职员的法律责任。